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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拆迁房产怎么分割出去

作者:admin时间:2024-12-25 阅读数:63 +人阅读
夫妻离婚拆迁房产怎么分割出去

一、夫妻离婚拆迁房产怎么分割出去

夫妻离婚时,拆迁房产分配复杂。若拆迁房在婚姻中且属夫妻共有,所得房产按夫妻共有分割,通常均等,会照顾女方、育子方、无过错方。若被拆迁房是婚前一方自有,住房价值补偿可能归原所有者,与人口有关的补偿可能为夫妻共有并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房产继承如何办理手续

夫妻离婚后房产

继承需按以下手续办理。首先,若房产为一方所有,另一方可通过遗嘱明确其继承份额等事宜;若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相应份额。其次,办理继承需提交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遗嘱(如有)、房产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对房产进行评估等程序。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对房产进行分割,明确各自份额后,再按上述步骤办理继承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了解。

三、夫妻离婚后经济赔偿如何判定

夫妻离婚后经济赔偿的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量:一是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虐待、遗弃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是因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补偿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三是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具体的赔偿判定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夫妻离婚时拆迁房产的分割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拆迁获得,且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房产一般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会按照均等原则分配,但会适当照顾女方、抚养子女一方或者无过错方。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中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部分可能仍属于原房屋所有人,而基于人口因素的补偿部分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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